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写在小说里的人们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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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   她说,我带你看美丽的风景。

    周围朋友中,学不会单车的,只有我一个。学了五次,还是没有学会。也许是我没有恒心,也许是我怕摔,也许我知道太远的地方,有游离可以载我,要不要学会都没有所谓。游离什么时候学会单车的我不知道,那个时候我还没认识她。游离前一天晚上刚学会电动车,第二天就载着我出门了。还是夏天的气候,明净的阳光洒落,坐在游离的电动车后,看着蓝天白云,我和游离说:真喜欢这样,看着蓝天白云,有阳光有微风,心情很好很惬意。游离回我:是我带你看美丽的风景哦。

    我们认识十年,在我认识宁恕之前,在她认识宁恕之前,我们就认识,但仅限于认识。我们走近,已经是在我和宁恕同学半年以后。

    朋友之间,有时候也会有莫名的缘分,你会因为莫名其妙的理由接近,因为莫名奇妙的原因成为好朋友,也会在即使旁人告诉你,这个人并不是你表面看的那么简单后,你依然莫名其妙地选择相信。

    对我来说,游离就是这样的朋友,孟丽渝也是。我们之间维持着铁三角的关系将近十年,即使这十年的时间里,我们有一半的时候都分隔三地。

    孟丽渝说我们是靠包子拉拢来的关系。

    闽惠超市以前的肉包子,馅多且鲜美,在一中附近的学生中闻名遐迩,知名程度相当于天津人眼中的狗不理包子。我和孟丽渝、游离经常在16:40分的下课铃响后,飞奔到超市买满袋的瘦肉包子,一群人分食。游离和周静瑶还因为过于回味超市的肉包子,在仅有的课余十分钟时间里,踩着自行车,飞奔到超市,赶在下一堂课开始前窜回教室。早自习期间,也会常常见到这样的场景。你在背着艰涩难懂的文言文,突然一股肉香扑鼻而来,老班干咳两声:谁在吃包子?那么香,把我肚子都搞饿了。然后,同一瞬间,你会发现很多人手上停止了动作,在随着老班一声吆喝:还在吃包子的出教室吃完再进来自习。然后,一窝蜂人拥到走廊。如果这时候,有省市的领导来学校检查,会非常“惊喜”地看到一中学生珍惜粮食、热爱食物,一大早以饱满的姿态品味人生、感受生活的一幕,我想会相当地热泪盈眶。

    孟丽渝和游离都比我小一岁,两个人的生日也只差了2天,在我们打造铁三角关系之前,她们先认识了彼此。游离说,第一次看见我的时候,觉得我瘦瘦小小,还没开始上课,就抱着语文书在预习,很文静乖张的样子。特别是我那双白色的细带凉鞋,更巩固了她对我很安静很小女生的初印象。我想,她死都没想到,就在半年后,我会彻底颠覆她的初印象。其实何尝游离,我周围的同学、朋友,对我的转变都觉得万分吃惊。曾经还有人对游离形容我就是个弹簧,因为反弹太厉害了。相反,我对游离的初印象谈不上好感,更多的是胆战心惊。游离的手臂,因为四岁那年的顽皮,被滚烫的开水淋下,没有及时治疗,留下了长长的疤痕。初看的人,会觉得不舒服和压抑,甚至会有点害怕。但也许,很多年后,正是因为这条疤痕的存在,才造就了那么自信果敢的游离。孟丽渝是那种即使你认识了10年,20年,哪怕100年,也相信不会改变的人。简简单单,个性简单,追求简单,为人处事直接简单。那样的人,往往容易招揽朋友。我们三个是南辕北辙的个性,也不同班,却因为吃聚在一起。一中附近有很多小摊,卖牛肉丸的、清汤面的、炸春卷的。晚自习后我常常会打包好几袋食物啃着,常常在这个摊见到游离,那个摊碰到孟丽渝。后来,我们干脆都凑一起买了,今天你带然后分给谁谁,今天我买带给谁谁,不用每个人跑几趟。再后来,更熟稔些,发展为今天我和你一起在这个店吃小炒,明天你和她一起在这个店吃饺子,最后发展为我们三凑一桌吃上了,铁三角因为几个肉包子,因为几份宵夜搭一起了。

    中考进来的分数,依此排名是我、孟丽渝、游离,这个排名在我们高考的时候,刚好颠倒了过来。高考的排名还是很合乎常理的,排名的名次数刚好和我们翘课的名次数相对应,翘最多的,是考的“最好”的。高中的翘课不像大学那么轻易,你不来,让同学代点名或者点完名偷偷从后门溜走都可以,高中翘课需要找理由,各种冠冕堂皇的理由。我是翘课中的能手,为了翘课,常常摆出不要脸的姿态。今天心情不好,第二节课后再来。老师问了,回答说我闹钟不响了。在我以平均每礼拜闹钟一小坏为借口,翘了几次后,老班在课间操结束的空档抓住我,语重心长地来了句:苏米啊,你的闹钟什么牌子啊,怎么那么经常坏呢?那以后,我的借口变成了拉肚子。众目睽睽之下,我会高举着手,大喊一声:老师。然后,以凄苦无比的表情哀求道:老师,我拉肚子,能不能请假回家。假拉肚子之后,我就乐陶陶地提着书包飞到老年人活动中心看小说。

    有些比较拽的学生会直接在园艺这种比较不受重视的课里翘掉,学校大门有德育处的老师会检查,那些比较拽的学生就不走寻常路,爬后山。不知道,孟丽渝和游离以什么样的借口出来了,反正,我到老年人活动中心的时候,她们前后脚也到了。

    老年人活动中心是我们的基地。几层高的建筑物,老人们窝在一起打牌的打牌,听曲的听曲。建筑物外是空旷的平地,摆放着各式各样的运动器材和石桌椅。我们会趴在石桌上聊天、发呆、看头顶葱郁的榕树。有一次,我一个人猫在树下,还看到宁恕和他的学妹女友在这里约会。老年人活动中心穿过捷径的小巷是一中,正前方是闽惠超市,我们要是饿了,可以跑超市;觉得羞愧想回头念书,走几步就回到一中。偶尔我们觉得无聊,还可以窜去另一条小巷的幼儿园,看小朋友们玩泥巴。

    远一点,我们的基地在五里坡。去五里坡的时候,阵势都比较浩大,除了我们铁三角,还有周静瑶、游离的同桌、游离的高一男同学1号、游离的高中男同学2号等等。孟丽渝一开始反而比我男生,短碎,168的高挑个头,性格大大咧咧。游离比较泼辣,很喜欢打架和别人摔跤。她们在五里坡最常玩的游戏就是打架,男同学1号、2号都打不过游离。我在群体中最开始总喜欢扮矜持,打架的游戏只参与了一次,也是啪啦两下就被游离推倒了。我们在五里坡玩真心话大冒险。情人节,浪费钱买了几把玫瑰,扔给游戏输掉的男同学1号,让他随便逮个路人女表白。一群人躲在远远地,很白痴地笑着看他怎么出丑。宁恕曾有次输掉,被要求像哈利波特一样骑着扫帚从教学楼走廊的这头跳到那头,引来众人围观。高二那年,我们又迷上了玩笔仙,一群人围在一起,口中念念有词:笔仙啊,笔仙.....男同学2号被我们勾起兴致,围了上来,周静瑶帮他一测,前世是猪,把他气得直冒青烟。

    和游离、孟丽渝一起,整个人都会呈现很high的状态。我们会点一杯冷饮坐在台北小站,从天南八到海北。会绕着步行街从下午逛到晚上12点,仍然意犹未尽。但我们所谓的逛街,真的就只是逛着街。从这头走到那头,绕过环岛再这头走到那头。

    高中有体育课要修篮球。我们三个中,篮球最好的是孟丽渝,但更常打的却是游离。高一时候,有两个走得很近的学长。一个我们叫他熊猫眼,一个叫欧欧眼保仪。熊猫眼高三,念书很好,但还是有热情陪我们瞎耗,有时候会无聊地逮住你念100遍“99999....”,然后凝神专注地倾听,当你被自己绕过了9不下去的时候,他会推了推他那副圆圆的大眼镜,拍掌哈哈哈爆笑。欧欧眼保仪之所以叫欧欧眼保仪是因为他姓欧,高中时候电视广告里经常有产品广告,我们记住了那款叫欧欧眼保仪的产品,然后很荣幸地把它赏给这个高二的学长。我们经常和熊猫眼八卦,和欧欧眼保仪打球。欧欧眼保仪算高,185,长的斯斯文文的。他长大后的职业是模特。但在此之前,我们学校已经有一个当了好多年模特的模特,欧欧眼保仪一点也不受关注,况且早前一点成为模特的迹象都没有。所以欧欧眼保仪最后能成为一名跻身在北京时尚圈的一员,我们还是蛮吃惊的。大一的五一假期,我们在街上闲晃,曾撞到放假回来的欧欧眼保仪。那时候,有个高挑的男生,穿着一身牛仔,踩着军靴,在阳光下发出耀眼的光芒。那刻起,我们才知道我们遗落了一块璞玉。整个五一假期里,我们都沉浸在回忆和懊恼中。曾经有一个这么耀眼的男生在你的身边,你还每天和他巅趴在一起,但你居然没有下手!

    我一直很不喜欢篮球,觉得比起篮球,我宁愿喜欢足球,虽然,我喜欢的是羽毛球。游离和孟丽渝、周静瑶很喜欢去篮球场看球赛,与其说是看球赛,不如说是去看人。一群人在一起就容易起哄,我们会带着相机去球场上拍谁谁喜欢的男生。宣传栏上贴出的篮球比赛的照片,我们会乘着天黑撕下偷偷珍藏。或者猫在我们的基地,诉说着这个男生如何,那个男生如何。

    下我们一届的学生里,帅哥太多,花痴的女生们也越来越多,因此,就诞生了一中四大帅哥。一个和孟丽渝沾点渊源,像元斌,每天打着厚重的发蜡,念书蛮好,是班长,人气最高;一个是游离期末考试的同桌,性格很臭,但这年头嚣张的才更吃香;一个长的像Edison,完全的小白类型。据说,曾经有帮派的人在路上逮住他,问他:听说你长的像Edison?他谦虚地回答没有啊,然后不幸被揍。事隔一个多月,再遇到那群混混,同样的问题,他学乖了,回答他们对啊。然后依然被揍。后来他索性自己加入了帮派,我想他加入的原因,可能很单纯,只是为了能够随心所欲地回答自己像不像Edison;最后一个黑不溜秋的酷男,长的是四个中最平凡的一个,可能大家觉得四大校草比三大校草有气势,纯粹是用来凑数的。四大校草天天腻歪在一起,这也便利了很多花痴的女生。每天课间操的间隙,四大校草会去食堂买零食,当他们从斜坡慢悠悠晃回红砖楼的时候,教学楼走廊上就会嗖一下子聚集了很多人,看着四大校草走秀似地从斜坡走向红砖楼,直到消失在过道里,人们的视线才又会嗖一下子收回。我们铁三角也算花痴的一员,很多时候,人们是为了凑热闹而看,我们也一样,纯粹为了起哄。

    高二的时候喜欢写小说,喜欢把周围的朋友写进小说里,然后在小说中给他们派个帅哥。因为孟丽渝说有次她和元斌在楼梯口邂逅,本来对他有一点点一见钟情,但因为他好重的发蜡味,一下子感觉没了。但孟丽渝几千年才说出一个男的她会觉得还不错,我想元斌派给她很不错。小说里的孟丽渝,像生活中的孟丽渝一样喜欢篮球,所以我给他们安排了第一次见面的场景是篮球场。那时候,可爱淘的《那小子真帅》在学生中很有人气。游离对它痴迷到不行。男主人公智银圣的脾气也是超级臭,我本想把游离期末考试的同桌安排给她,但听说了像Edison的小白是她小学同学,曾经还被她用铅笔芯插到手掌,留下深深的印记。没想到,过了几年,他居然成为了她的学弟。我突然灵光一闪,可以让他们在小说中来个青梅竹马,欢喜冤家的烂俗桥段啊。于是乎,游离分配到了帅哥小白。我那时候很喜欢《那小子真帅》里的金哲凝,特别可爱,我想我也应该给自己分配一个超级可爱的男生,于是,虚构了一个男主。我们三凑在房间里商量剧情。当时的女主都喜欢弄的很白痴。记得其中一个剧情就是,我们三踩着单车回家,在冲下斜坡的时候,说着某某男生很帅气,想坐在他单车后座一起回家之类的话。然后那个男生真的就在我们的身后,听到后含情脉脉地对着我们说:那么,需要我送你回家吗?编的怎么离谱怎么来。我们三还乐此不疲。后来,我真的按照我们三瞎编的写了一部12万的小说,自己看得津津有味。

    有一些朋友,你疯,他们会陪你一起疯;你闹,他们会陪你一起闹;你们一起翘课,一起八卦男生,一起逛街吃零食;一个哭了,其他人也陪着你难受;一个笑了,你也跟着一起开心;一个恋爱了,你会抓住她,问怎么一起了啊?对方怎么表白的啊?一个分手了,你也会陪着她在海边吹风,听她抱怨对方的种种。即使,有一天,你们喜欢上同一个男生;即使有一天,你们并不在一个城市。

    高考后,我们三个到了不同的城市上大学。每年假期回家碰头,不会有像其他朋友一样的情况,半年没见就变得生疏,变得没有话题。高考结束后,我们曾约定:有一天,我们要一起合开一家小店。年老之后,我们仍然可以在我们的小店里聚餐、八卦,聊人生的种种。

    那些,曾被我写进小说里的人们,在我们的生命中,扮演了比任何男生都重要的角色。有一天,即使我们结婚的结婚,工作的工作,再也不能像从前一样,但那段记忆,即使在很多年以后,想起仍然会觉得窝心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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