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10.第110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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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   防盗章24小时替换  夺命镖悄悄跟在吴三爷身后, 他已知道司空摘星的目标是什么。

    吴三爷一路摇摇晃晃地走着,速度很慢, 方便更多人看见他,向他点头致意, 从金铭灭走到燕子巷, 竟然花了近一个时辰。

    那实在是座很大的院子, 而且建得富丽堂皇, 朱红色的瓦片在阳光下闪闪发亮, 墙面上好像贴了金子。

    他很有钱,却从来都不用担心自己的安全,因为吴三爷是一个很乐善好施,人脉也很广的人, 他的朋友很多, 也愿意出手一二保他安全,所以,即使他的房屋建得再宽敞亮堂, 也很少有人会把主意打到吴三爷头上。

    夺命镖尾随他身后, 在院子里一阵翻腾, 他的轻功没有司空摘星高明, 但也不算差,能做到“来无影去无踪”,又兼之很有一手翻箱倒柜的功夫, 很快便找到了被吴三爷视若珍宝的帝王绿翡翠。

    在藏宝阁的最后一间。

    他打量四周密闭空间, 以及摆放在房间的一张床, 笑眯眯的。

    知道司空摘星要偷什么,还担心治不住他?笑容变得更加阴狠,不过就是个偷而已。

    金铭灭打烊时间不早也不迟,当最后一丝落日余晖被夜幕吞没,店铺的大门便落锁。

    掌柜在一笔一划地算账,伙计则把贵重物品全部移进库房,有伙计道:“要一起喝一杯吗,掌柜的?”

    掌柜是个和善人,也是个喜欢喝酒的人,如果被伙计拉去喝酒,便会豪爽地结账,他道:“今天不去。”

    伙计奇道:“是家里有什么事?”

    掌柜道:“不是。”

    伙计又道:“那是公事?”

    掌柜道:“也不是。”

    伙计的好奇心大盛道:“有什么事比喝酒还重要。”

    掌柜道:“自然是拿人钱财,□□。”

    这世界上还有比金钱交易更加赤、裸,更加公平的雇佣关系吗?

    伙计肃然道:“那是应该去的。”

    确实,这世界上没有什么比拿钱办事更加重要。

    掌柜笑眯眯地将账本一合道:“接下来的工作就交给你们了。”

    他先换了件衣服,替人办事,自然不能穿上午在店铺里的衣服去,因为铜臭味太足,掌柜拐进自己在京城置办的小院子,不大,但麻雀虽小,五脏俱全。

    这一换衣服,就换到了深更半夜,夜已深,天幕成了最好的遮蔽物。

    一个面容平凡无奇的年轻人从院中蹿出来,他的短打很普通,面容很普通,不高不矮,不胖不瘦,但脚上的功夫却一点都不普通。

    他的脚步,比猫更轻柔,更灵巧,树枝不足以作为附着点,只要是一片轻薄的树叶,便能再次起跳。

    江湖第一轻功高手,果然名不虚传。

    熟门熟路地进院子,在吴三爷没回来的时候,他已经在屋子里摸索了很多次,这世界上怕没有任何一个人比司空摘星更加熟悉这房间的陈设。

    吴三爷就睡在他的藏宝阁里,四周全是柜子,放他各式各样的古玩珍奇,而人,则睡在四四方方的床上。

    床很硬,姿势很标准,活像睡在棺材里。

    想要拿到帝王绿翡翠,他必须越过吴三爷,在他藏宝的柜子里翻腾,但这对司空摘星来说并不是一件难事,他能在众目睽睽之下盗走物件,更不要说是一个睡着的人。

    吴三爷睡得很沉,一个人白天走太多路,晚上总会睡得很沉,司空摘星从他身边走过,还听见吴三爷发出一小串均匀的呼噜声。

    有目的性地拉开柜子,他很清楚翡翠被收在哪一格。

    “!”

    司空摘星连续几个后空翻利落后退,他的轻功很好,要不然绝不会能躲过迎面而来的机关暗器,短短的一日内,吴三爷藏宝的柜子已经被做成机关,当他打开柜门触动弹簧,便会有数不清粹毒的武器向他射来。

    抹了毒的刃反射冷冷的光。

    司空摘星若现在还不知道发生了什么事,那他便别做猴精别做机灵鬼了,他绝对是天下第一的大傻瓜。

    铁链“嗖”地一声从柜子里飞出,打司空摘星一个措手不及,也不知他从兜里掏出什么,千钧一发之际竟然把链子镖打出几米远。

    这眼力,这臂力,不像是一个贼,倒像是一个练暗器的江湖人。

    夺命镖从柜子里夺门而出,吴三爷放古董花瓶的柜子很大,足够一个身材高瘦的年轻人舒舒服服地躺进去,他从早晨潜伏至今,等的就是司空摘星。

    哪怕他有通天的本领,也别想逃出自己精心布置的机关阵。

    吴三爷还在打一连串均匀的小呼噜,他早被夺命镖用药迷倒了,即使火烧到他的屁股上,也绝对不会醒来。

    不仅不会醒来,还从容地翻个身。

    司空摘星心道中计了,片刻也不停留,直接向外跑,期间触碰到夺命镖的机关无数,不是用高明的轻功躲过去,就是以力打力,暗器从袖口飞出,将金属器打得七八丈远。

    夺命镖心道,听说过偷王之王司空摘星妙手空空,却不知道他手上竟然还有这等暗器功夫,怕是青衣楼专攻暗器的高手,也没有他利索。

    这么横冲直撞,竟然给他破了夺命镖针对司空摘星精心设计的机关阵,倒不知道是他精于阵法大智若愚,还是走了狗屎运。

    转眼间跑出了屋子,夺命镖在背后穷追猛打,只留下一屋子的暗器,以及在床上呼呼大睡的吴三爷。

    夺命镖与司空摘星停在房顶上,对他们这些江湖人来说,飞檐走壁本不是难事。

    夺命镖道:“没想到大名鼎鼎的司空摘星竟然会有这一天。”

    路人脸青年道:“你怎么知道我就是司空摘星。”

    夺命镖又道:“全天下能够把死人演活的,恐怕也只有司空摘星一个。”

    青年笑道:“那你还真是猜错了,我确实不是司空摘星。”

    夺命镖不想和他接着耗下去,链子镖已拿在手上,他道:“酒鬼说自己不喜欢喝酒,你看有没有人相信。”

    语毕,便将手上的链子镖一把扔过去,招式狠辣,来势汹汹。

    都说司空摘星妙手空空,但那都是偷上的功夫,一个将偷当做艺术的人,或许有很好的轻功,很好的易容术,但杀人的功夫却不一样好到哪里去,和他正相反,青衣楼的人,个个都是杀人的行家。

    青年叹了一口气道:“我说我不是司空摘星,你还这么坚持是要吃亏的。”说着灵活一闪身,躲过了链子镖的攻击。

    他的轻功也很好,纵身一跃竟然稳稳地站在还没来及收回的铁链上,当时脚尖几次转换,便跑到夺命镖身前,不由分说洒出一把毒砂。

    暗器,□□,他练得功夫,指不定比杀人的青衣楼杀手还要阴毒点。

    夺命镖即使退闪,却还难免吸入了一点毒砂,那玩意儿的发作速度相当快,他当时就觉得头晕眼花很不得劲。

    心底的疑惑终于破土而出,虽然听说司空摘星是个比鬼都机灵的人,但还真没听说过他会用暗器毒砂。

    有人无端出现在他身后道:“得手了。”

    能将一个人塞进去的大布口袋从他脑袋上劈头盖脸地一遮,整个人连人全被装进大布袋里。

    朦胧的月光打在房顶上,赫然是刚才还在呼呼大睡的吴三爷!

    “吴三爷”的身材很圆润,面容很和善,但那双眼睛此刻却滴溜溜直转,显得古灵精怪,他对对面平凡脸的青年道:“扮作我的感觉可好?”

    那青年也笑嘻嘻的,伸手从脸上一扯,面具便被他撕下来,夺命镖此刻若能看见他的面孔,定然大惊,这不就是被南王收买,几次给他通风报信的伙计吗?

    伙计道:“哪里的话,我怎么敢扮作偷王之王司空摘星。”他笑嘻嘻道,“毕竟,您可是连人都能偷啊!”

    真正的司空摘星也笑了,将“吴三爷”肥肥的脸挤出了一脸褶子。

    他道:“这世界上,还真没有什么我偷不到的东西。”

    几日之前,司空摘星接到了一个很有趣的委托,雇主请他偷一个不知姓名不知根底的人,那就是杀了金铭灭掌柜的凶手。

    他觉得很有趣,对方给的钱也很实在,便接下了这则委托。

    司空摘星想,这委托真是好玩极了,怕是很长一段时间内,他都接不到更好玩,更有乐子的委托了。

    江如画沉声道:“不错。”

    叶孤城又道:“你不配用剑。”

    白云城主,是一个很骄傲的人,所以,即使江如画说他杀了夺命镖,他也不屑于辩解,因为这一切都不值得他注意,但来自外界的污蔑,却是他不能忍受的,就好像污水沾染他洁白的衣角,必须要将肮脏的布料割去,才能接着穿衣。

    谣言,对他来说就是这样一块肮脏的布。

    江如画睚眦欲裂,怒气充斥胸膛,又顺经络一路向上,将他的理智燃烧殆尽。

    他不配用剑?叶孤城怎么敢!

    卑劣的剑客也无法承受这样的侮辱,就好像在男人面前奸、污他的女人,只要有一口气在,就绝对不会允许这样的事发生,除非他不是个男人。

    江如画再低劣,再贪生怕死,他也是个剑客,剑客可以允许自己的名声受损,却不能忍受自己的剑道受损。

    他冷冷道:“我怎么不配用剑。”

    叶孤城不说话,静静地看着他,那眼神高高在上,他所看的好像不是一个人,而是地里的一只爬虫,在泥土里钻研的一条蚯蚓。

    江如画身边有杀气萦绕,他周围的狐朋狗友都变了脸色。

    屋外,阳光灿烂。

    屋内,却忽然充满了一种说不出的肃杀之意。

    陆小凤刚进入德阳楼,就被肃杀之气震撼了。

    这是怎样的杀气!

    他的大红披风很温暖,阳光也很温暖,可是他却感觉有百般寒意,也不知从哪里钻出来,钻入了他的衣领,也钻入了他的心。

    这是叶孤城的杀气,不是江如画的。

    他听见叶孤城道:“拔出你的剑。”

    江如画的额头上隐隐有汗珠浮现。

    叶孤城又道:“拔出你的剑!”

    江如画张了张嘴,却没有出声,像是一条脱水的鱼。

    他身边的狐朋狗友顶着压力道:“且慢。”

    所有人的视线都集中在了狐朋狗友身上。

    那人心中忽然产生后悔之情,特别是当叶孤城灿若寒星的双眸也锁定在他身上,这一瞬间的压力无与伦比,仿佛置身鹅毛大雪纷飞的冬日。

    他心道,既然都出声了,怎么着也不能让初入江湖的毛头小子压一头,便硬着头皮道:“我曾听闻,高手对战前虚斋戒三日,沐浴焚香,你既要与剑豪江大侠对战,不说斋戒,起码也要递上拜帖,好好挑选一个日子。”

    他说的是西门吹雪,杀人,对他来说,是很神圣的一件事。

    叶孤城不动声色道:“哦?”

    江如画如梦初醒,身体湿得像从水里捞出来,他慌忙不跌地点头:“是极是极。”

    叶孤城看他,半响不说话,气氛又忽然凝固起来。

    过了一会儿,他道:“对我来说,杀人,并不是一件神圣的事。”

    他的话让在场人心中一咯噔,因为他们已听出,叶孤城并不是西门吹雪。

    哪怕是顶尖高手之间也有如天堑一般的区别,西门吹雪是西门吹雪,而叶孤城是叶孤城。

    他道:“我杀人,不为证道,因为道自在我心中。”

    江如画咽了口唾沫,他几乎已经看到了自己的死期。

    但叶孤城忽然话锋一转,又道:“但我同意。”他道,“人在死之前,总是能有机会选择自己是怎么死的,如果连这机会都没有,未免可惜。”

    他道可惜,却不说是可怜,因为江如画在他眼中,已经是个死人。

    叶孤城走了,只留下一句话,他道:“帖子会在今夜递送府上。”

    江如画长舒一口气,腿隐隐有些发软,他并不担心其他人发现自己的异状,因为在场的所有人在叶孤城走后没有不松一口气的。

    当白云城主还在这儿时,他们甚至没有大声呼吸的勇气。

    顶着压力出声的狐朋狗友已经成为了英雄,在场所有人中的英雄,因为他是除了江如画之外唯一同白云城主说话的人,这起码证明他勇气不凡。

    而剑豪,则成为布景板,因为所有人都看出来,他的气势比白云城主矮了不止一头,怕是连四个头五个头都是有的,整个人已经矮到了尘埃里。

    连气势都矮了,剑招上怎么胜出?见到人,便能见到剑。

    他已是个必死的人。

    江如画能感觉到,黏着在他身上的视线都是怜悯的,其中混杂着一两股不屑,他如同被痛打的落水狗一般抬不起头,在一个名不见经传的江湖剑客面前。

    脸,已苍白如纸。

    冷香院。

    不冷,无香,人踪杳。

    院子很大,却很冷清,名中带香字却见不得各式花草,只有奇山异石以及高大的松柏。

    最适合剑客的是梅花,但有了万梅山庄在前,谁都不愿意弄了“千梅山庄”“百梅山庄”,都是高手,谁都不愿意屈居人下。

    陆小凤站在院门外,门紧闭,墙不高,但上朋友家怎么着都不能爬进去。

    他在门口像个没头苍蝇在门口带出乱转,思忖着用两条腿走进去的办法,却看门蓦地被推开,十二三岁的小姑娘站在门口。

    陆小凤一见那小姑娘便笑道:“你们白云城的人,都喜欢冷着一张脸?”

    她其实是个古灵精快的小姑娘,眼睛提溜提溜地转,别提有多灵光,脸颊有一深一浅两个梨涡,但她偏偏要将自己的脸板结成冰块,就仿佛不能冷着脸说话,是天大的错事。

    小姑娘见陆小凤,吹胡子瞪眼道:“这世界上的高手合该都是冷着脸的。”

    陆小凤有心逗她道:“你年纪这么小,难不成也是个高手?”

    小姑娘道:“不错,虽离城主大人远矣,但我习剑已有二十七载。”

    陆小凤闻言大惊,习剑二十七载?那她岂不是已经有三十多岁了?但看上去,也不过就是一个十几岁的小娃娃。

    他道:“饭不可以乱吃,话不可以乱讲,你有三十多岁了?”

    小姑娘冷笑道:“你不仅脑子不太好使,眼睛也不太好使吗?”语毕,把门一推道,“城主叫你。”随后就哒哒哒跑远了。

    陆小凤丈二时尚摸不着头脑,这已经不是他第一次吃瘪了,他终于可以确定,白云城没有一个人对自己有好脸色。

    除了叶孤城。

    他进院子,偶尔遇见扫地的侍女或者是干活儿的健仆,目光触及,皆是一座座冰雕,陆小凤只道他们之间无冤无仇,怎么各个看自己眼神里都像带了刀子。

    连个给他指路的都没有。

    陆小凤只能凭着感觉一路向前,恰好叶孤城正在院中,他跪坐在草垫上,身前是一盘棋。

    白云城主,是棋道的高手。

    他回头看陆小凤,将他脸上带着肉眼可见的苦意思,便道:“怎么?”

    陆小凤坐下来一阵长吁短叹,他道:“你这真是邪乎。”

    叶孤城不语,眼中已有点点笑意。

    他先说那号称练剑二十七年的小姑娘,又说院中人看他眼神都不太对,说完后苦着脸对叶孤城道:“你说了什么让他们这么不待见我。”

    叶孤城道:“可是奇了,你不受人待见,竟然怪我?”

    陆小凤苦哈哈道:“你还是先说那小女孩儿怎么会练二十七年的剑吧。”陆小凤的求知欲很重,听说奇怪的事儿总想探知真相。

    叶孤城道:“你可知道她的名字?”

    陆小凤道:“自然不知。”

    叶孤城道:“她叫三秋。”

    陆小凤恍然:“可是‘一日不见,如隔三秋’的三秋?”

    叶孤城眼中笑意愈盛,道:“正是。”

    陆小凤笑道:“那她可不是才练了9天的剑。”

    叶孤城道:“她本来学的就不是剑,是跟我出来后,才随岚风她们闹着要练剑的。”

    陆小凤道:“好,我已知道她练剑的缘由,但你可以说说,为何白云城的人都不待见我。”

    叶孤城将黑子落在棋盘上,悠然道:“没别的原因,”他顿了一下,道,“也就是他们太喜欢我了一点。”

    陆小凤:???

    哈?

    男人碍于面子也不会说三道四,因为那会显得他不大度,打翻了的醋缸很难看。

    他们不能自己开刷陆小凤,却看见一个女人对他不屑一顾,这可不是件大快人心的好事。

    司空摘星道:“陆小凤你也有今天。”

    陆小凤只是苦笑,这时候,男人除了苦笑还能做什么呢?

    月姑娘一颗红心向白云城主,谁也无法撼动叶孤城在她心中的崇高地位。

    夜已深。

    王爷在成年后是不大能离藩的,但念在今上宅心仁厚,又兼之南王一颗红心向太阳,便经常在京城做停留,以至于他置办了一间小院,任何一个人都能在小院中住得舒舒服服。

    南王的临时宅邸,戒备竟然比偌大的紫禁城还要严,在明在暗的守卫不计其数,连一只苍蝇都飞不进去。

    布下天罗地网,本应无人能随意出入,也想不到伙计借着夜幕的遮蔽,竟驮着一个大袋子轻巧地进入院落,然后便将失去意识的夺命镖拴在了显眼的位置。

    守卫就跟死了一样,没人发现角落的动静。

    伙计将他捆绑好笑道:“这样就行了。”等到提灯笼的守卫经过,定然能够发现失去意识的年轻人。

    南王的脸色会有多难看,可想而知。

    他轻轻地来,又轻轻地走,像一只花蝴蝶,在草木花树间上下翻飞。

    好厉害的身手!好俊的轻功!

    伙计走了没几刻,又一道黑影从他身后蹿出来,看那脚步,竟然比伙计还要轻。

    司空摘星的轻功与他相比,不知道谁更强一些。

    黑暗,黑暗的夜,没有一丝光亮,来人轮廓优美如刀刻的脸,也被黑夜遮住。

    没人知道他想要做什么,也没有人知道他为什么会来这里,只不过,这世界上,没有他到不了的地方。

    他或许是条龟壳中的蜗牛,但也绝对是世界上最强大的一条蜗牛。

    黑夜,遮掩住一切。

    在夜幕下,没人知道发生了什么。

    月姑娘回头,她听见了人的脚步声,道:“回来了?”

    伙计垂手而立道:“回来了。”

    月姑娘问:“一切可顺利?”

    伙计道:“一切都很顺利。”

    他把夺命镖绑在树桩上,没要他的命,但这绝对比要他的命更加让难忘恼怒,因为夺命镖会告诉南王一切,伙计没有被收买,一切都是白云城主的计谋,南王没有胜一筹,不仅没有,还白白送出很多金银。

    送给伙计的金银财宝以前属于南王,现在则属于白云城。

    月姑娘道:“你做得很好。”她又道,“你的功绩,我会向城主禀明。”

    伙计脸上浮现出两团红晕,比怀春的少女还要甜蜜。

    就算是见到心上人,也不会比这一刻更加激动,更加让人期待。

    对白云城的子民来说,能与白云城主说上一两句话,已是至高的奖赏。

    后半夜还没过去,夜,很漫长。

    “啊——”

    清晨,划破南王院子宁静的是丫鬟的尖叫。

    她只是一个粗使丫鬟,早上起来是为了倒夜壶,在不起眼的花园角落将夜壶中的肥料倒尽,这是她睁眼后要做得第一件工作。

    倒夜壶的地方,是不被列入守卫巡逻范围内的,因为他们不愿去,太偏僻,也太臭。

    如果想被人迅速发现,这地方并不是一个好选择。

    丫鬟跪坐在地上,手上的夜壶落地她也没管,一点小失误比起她眼前所看见的一切实在是微不足道。

    “死人了!”

    她不是江湖人,没有死八十三个人还能眼睛都不眨的豪气,而且,眼前的画面委实太有冲击力。

    南王醒来的时间很早,老人,尤其是心事重重的老年人总是很少有好眠。

    他有一个伟大的计划,为此已经付出了前半生,所有挡在他身前的人都要一一除去,叶孤城,是他在实现理想之前,给予他最大侮辱的人。

    以他越年长越狭隘的心胸,是绝对不会放过白云城主的。

    有人在门外道:“王爷,出事了。”比女人还要尖细的声音,是他的近身太监,能够在心胸忍辱负重的南王身边呆很多年,他绝对是个能耐人,见过不知道多少大风大浪,仿佛没有什么成功或失败能够撼动他。

    南王道:“出什么事了。”

    太监道:“夺命镖回来了。”

    南王道:“他带来了坏消息?”

    太监道:“不。”

    南王又道:“那是什么?”

    太监道:“他是死回来的。”

    竖着出去,横着进来,而且还是微笑着死回来。

    夺命镖的尸体静静地躺在大树边上,他很好,身上没有一丝伤痕,唯一的褶皱也不是因为交手而出现的,死人特有的青白脸上,眼睛大睁,嘴角还带有一丝诡异的微笑。

    他的身上很好,但人又确实是死了,唯一的伤口就是在脖颈上,那有一条浅到不能再浅的血线。

    淡淡的,比绣娘最细的线还要细巧三分。

    南王看夺命镖诡异的笑容,连呼吸都没变,他淡淡道:“是什么时候发现的?”

    身旁有人道:“戌时。”

    南王又道:“是怎么死的?”

    身旁人道:“剑。”

    如果有江湖人在这里,十有**会认出南王身边说话的人就是三四年前江湖上有名的剑豪江如画。

    取个富有诗意的名字,人却未必长得风流,何止不风流,他身材壮硕,皮肤黝黑,比起用剑,更适合用刀,还是抡着用的大砍刀,仿佛只有用马刀,才能对得起他魁梧的身材。

    但他的剑招却很精细,一招“潇潇细雨萧萧情”,剑光密集,怕是比早春的雨还要密,还要细。

    有人传说他一息能挥出一百三十刀,虽没有与西门吹雪比过,但有人怀疑,他的剑,在西门吹雪之上。

    很可惜,剑豪在西门吹雪成名的那几年就已经失踪了,想不到,竟然是在南王身边当差。

    南王问道:“你看这剑招怎么样。”

    江如画道:“很好。”

    南王道:“比之你如何。”

    江湖上的人都知道,如果论出剑速度之快,剑招之迅疾,几年前无人能出剑豪之右,他的每一招都落得很轻,偏偏招招致命,又构成密不透风的网,再小的虫子,也无法从他的剑网中穿过去。

    那是天衣无缝的剑法。

    但是,江如画却迟疑了,不是不知道怎么回答,而是太知道怎么回答。

    他沉默,南王却好像一点不急似的等着江如画,有的时候,他是一个很有耐心的老人,因为如果没有耐心,人生中的很多布置都无法完成。

    江如画道:“伯仲之间。”

    南王道:“哦?”

    江如画道:“这世界上,怕是没有什么剑招能比此人的更细,更准。”

    他的“潇潇细雨萧萧情”是江湖上最细最精准的剑招。

    南王道:“是吗?”

    江如画忽然很紧张,但他不能让南王看出他的紧张,只听南王道:“这剑招,比之西门吹雪如何。”

    他没有和西门吹雪比划过,却看过他用剑,正是因为看过他用剑,才就此隐匿,退出江湖。

    但江如画是绝对不会承认,自己的剑比西门吹雪的差,所以他道:“伯仲之间。”

    又是伯仲之间,但南王却没有生气,他又问:“那,比之白云城主如何。”

    江如画道:“我虽没有见过白云城主的剑,却听说他的能力与西门吹雪不相上下。”

    南王道:“好!”他的眼中燃起熊熊火焰,显然心中已有定论。

    愤怒的火焰,在他的胸膛中燃烧。

    江如画松了一口气,当然,他依旧没有让南王发现。

    他忽然很庆幸,偌大的南王府中,没有比他实力更高明的剑客,也自然看不出,这剑痕,与他“潇潇细雨萧萧情”造成的伤口,一模一样,只不过,那人只出了一剑,就正中要害。

    自己的剑招与自己的剑招,实力之差不就是在伯仲之间吗?

    江如画心道:我一定要找到那个偷学剑法的小人!

    他此刻还不知道,这世界上有一种人,无论多难的武功,看一遍就能学会。

    飞仙岛是南海的一座孤岛,因其状似敦煌壁画上的飞天而得名。

    岛屿第一任拥有者姓氏名谁,生于何年代现已不可考,然拥有者的后人却一直平平稳稳地生活下去,无论是朝代更迭,亦或是中原战乱,似乎都没有影响这海上漂泊小岛的命运。

    中原人若有常走南海通商者便知道,这岛屿的主人家,世代姓叶。

    虽然是漂泊在海上无依无靠的岛屿,但岛上的居民却不见得贫穷,看他们的吃穿用度,少不得比京城的富户还要更精细些。

    靠山吃山,靠海吃海,飞仙岛别的没有,却偏偏产些漂亮的珊瑚以及颜色多样的合浦南珠,渔民驾驶艘小船悠哉悠哉地出海,只要不是运气太差,都能捞上一二个拳头大的贝壳,至于里面究竟是价格远远高于同等黄金的珍珠还是砂砾,这要看当天的行情。

    这座小岛,光靠从海里捞出来的“黄金”,就能舒舒坦坦地经营百年。

    岛民富得流油,那岛屿主人自然不用多说,居住的宅邸有三层楼高,放当时绝对是罕见的高大建筑,琉璃瓦在南海灿烂阳光的照射下色彩愈发鲜亮,几乎是富丽堂皇的代名词。至于院落中的奇花异草,那更是数也数不清,南海一带气温高,一年有8个月,院中的各色花朵都在争奇斗艳。

    灼灼百朵红,戋戋五束素,红的白的黄的紫的,只有你想不到,没有你见不到。

    不过比起花草建筑物,岛主居所中最惹人注目的还是各色侍女。

    飞仙岛存在时间太长,岛中人数已经多至形成一城规模,居住于此的居民都自称为“白云城子民”,而“白云城主”这一称号则世世代代流传下来。

    能在白云城主府中当差,对本地居民来说绝对是一件体面的大事儿,然而白云城中的侍女护卫大多是家学渊源,亦或是从海外采买而来,本地人挤破头想进入,却不一定能够如愿。

    男子且不说,因为常年习武个个都长得俊俏挺拔,用高大壮实来形容或许都不为过,至于侍女,容貌清秀只是其一,因为应和城主喜好多穿颜色素雅的衣服,配上姣好的面貌更是如同下凡的仙女,跨着花篮撒花瓣,身上也染上一股挥之不去的幽香,甚至还有根骨不错的侍女在城主的示意下从小习武,比起江湖上声名远扬的女侠都不遑多让。

    负责照顾下一任白云城主的侍女,自然是其中最美,也武功最高的。

    “少城主?”隔着一道门不断呼喊,连在走廊上负责清扫的侍女都疑惑地抬头,竟然等着朗月叫了这么久还没看见少城主人,太阳真是打西边出来了。

    白云城少城主小小年纪就十分冷艳高贵,身边的侍女就连名字都一水的仙气飘飘,非常有逼格,关系最亲近的两个分别叫做朗月岚风,光听名字就很超凡脱俗。

    “等等!”清亮的童音,在传入朗月耳中时,负责任的侍女终于松了一口气,如果再不出来,她就要踹门进去了。

    这也怪不得她小题大做,老城主唯一的儿子叶孤城,小小年纪就武学天赋惊人,又对剑有特殊的好感,拿着他那把海外寒铁所铸的名剑,端的是冬练三九夏练三伏,从懂事开始就没缺过一日,这时间,往常早就在海边感悟一个来回了,在今日却还捂在房中,实在怪异。

    差点就以为少城主病了。

    “早膳已经准备好了。”她说出一早就想好的托词,安心之余终于退开。

    让明月想不到的是,她安心了,与她有一门之隔的某人更是长长地舒了一口气,呼声之大几乎可以穿透墙壁,又因防备练武之人耳目聪明而强收住,搞得自己一口气憋在胸腔内不上不下,只想打嗝。

    粉雕玉琢的孩童死死盯着眼前的铜镜,俊雅的脸竟然做出一副咬牙切齿的狰狞表情,与他的外貌实在不符。

    这个年代的铜镜,已经打磨得很是光亮,可以将他的面容清晰地倒映出来。

    皮肤很白,鼻子很挺,眼睛很亮,眉毛直而黑,长大以后少不得是个风靡万千美少女的帅哥,但因为现在年级尚小,还只能说是个粉雕玉琢的娃娃。

    板着脸,竟然已经有了不怒自威的气势,额头若来一点朱砂,活似画上走下来的仙童。

    叶孤城,是很好看的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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