37.(七)扶桑图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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手中的书“啪啦”落到地上。
不知何时, 天已经有些亮了, 我揉眼,看清来人卸下防备。
“你大早上的吓死我了。”我一边埋怨,一边去捡书。
却触到他的手,有些凉。
不知何故, 我突然有些不敢直视他的眼睛,于是我装作伸懒腰,望了望天:“今天天气真好!”
唔,头顶的蓝花楹枝头勾着一截布。
“怎么?”他拂干书上花瓣后递给我,袖子那里破了一个洞。
洞, 布,难道他昨儿晚上在树上待着?他待树上干什么?
“姑射。”他将书又递过来一些, “要是还困,就回床上去吧。”
“姑射?”姑射这两字经李之宥喊出来真别扭。
额,天姿灵秀,意气舒高洁。他心目中的女神, 我倒忘记了这一茬。
“咳咳咳……神话传说里的东西向来都很浮夸。”我能理解这种想象幻灭的感觉,愧疚道, “姑射不仅不是天姿灵秀意气舒高洁的形象, 而且作为一个神也并非无所不能, 连补你一根手指也要翻半天书……”
“你们凡人之所以觉得神伟大神圣,就是因为神时刻与人保持神秘感……距离产生美嘛!”
李之宥盯着我, 很无奈道, “别说了。”
“我知道你一时接受不了, 原来神作为人的信仰,却不堪一击,但你也要面对现实,额,你知道就好了,别说出去。”我起身,“我正好要出趟门处理事,回来后,我带你去昆仑,你手指我还是会负责的。”
“你去哪儿?”
仅有的神女光环我得留住,以后离他远点。
我抱起白泽神秘一笑,“天机不可泄露。”
“你又装。”李之宥真是一点面子也不给我!
“我是去找灵感,作画的灵感。”
“其实妖帝破绽挺多,而你法器也不弱,你却没有打赢他。斗霖铃的时候都比上回打的好。”
“打这回见面你就心事重重,不只是因为我吧?你的性格不喜欢亏欠别人,却并不先忙着帮我续指,料想有更加重要的事。”
“还是件不开心的事。”李之宥已经站到我跟前,轻声道,“既然不开心,你闷在心里那么久了,不告诉我为什么吗?”
“我……”
他做了一个制止的动作,“好了,你不想说就不说吧。你这样心不在焉的去一个地方,我也不放心啊,我陪你一起去。万一你出什么事,我的手指怎么办?”
其实我也不知道发生了什么,更不知从何说起,我只知道,我现在唯一知道的是,玄女死了。
而杀死她的是颜倾与姜后。
·
“这是哪里?可真好看。”
等李之宥问出这句话,我们已经穿过雾障结界,站在举目便是白水绕山石的建筑之间,曼陀罗芳香馥郁。
我也不知道我为什么会带他来,但他提出我就依了。
“这是魔界。”
“魔界?”李之宥在四周寻觅一番,“山山水水,比凡界还要美?”
“不是……”我摇了摇头,“看到那些石间生的花没有?”
“是曼陀罗,佛经此花名适意。俗称醉心。”
我原想说几句,谁知道他都清楚,“适意适意,适从心意。所以你看到的这些,不过是你心中的画面。在那些魔的眼睛里,可能就是另一方光景了。”
“魔界魔界,怎么也不见一只魔?”李之宥四处看了看,确实是什么也没有,皱眉道,“这里不会有埋伏吧。”
“不会的,应该是阿薄把魔都支开了,他知道会来。”
“说的对!不愧认识了这么久,依兰你也算了解我了。”阿薄掐着我的话,形体从空中显现,目光扫到李之宥一顿。
李之宥从善如流:“你是魔界魔君阿薄,我们家依儿常跟我说起你。幸会!”
时隔两年演技精湛如初,精湛如初的结果就是激怒了阿薄。
阿薄的笑意霎时僵住,他撇了撇嘴,做出深思状,“依儿倒是从未跟我提起过你,你又是……”
浓浓的火药味反击,李之宥这人是最喜欢与人斗嘴的,连我都时常败下阵来。
“我是依兰的未婚夫婿——李之宥。”李之宥说这句话往我旁边一站,很有正室风范!
“噢,未婚夫婿,天界的齐王原来也同依儿有过婚约。”阿薄敛眉一笑,“对了,李兄,你认得依儿多久了?”
齐王?我什么时候和什么齐王有过婚约?为了打击李之宥,阿薄还真是能瞎掰。
我正待说话,却阻挡不了这入戏太深不能自拔的。
李之宥道,“两年,魔王呢?”
“噢~”阿薄骄傲道,“我们至少认得五千年一百二十一年。”
李之宥睨他一眼,惊问我,“五千年,追了五千年?”
一声音抑扬顿挫纠正:“是五千一百二十一年。”
“所以,追了五千一百二十一年,就这进展?”
“……”阿薄脸色寒了寒,好半天才道,“这无妨,我并非因依兰爱我才爱她,待百年后,即使李兄成孤山下一抔黄土,我对依兰的心也不会变,也可替李兄代为照顾……”
“行了行了,都别吵了。”
一个假的凡人夫婿,一个八字没一撇的魔君……跟我真和他们有什么似的,谁给他们都代入感?
我有必要掐断这场无意义的争辩,要不传出去我那名声又要脏一笔了。
“我不是来听你们吵架的……”
原以为李之宥逢事便要占一个赢子,他竟意外没有回嘴,笑呵呵的跟我认错,“我不该和他计较。”
“呦,你什么时候这么深明大义了?”
李之宥这人坦诚,以至于我也很直接。
“他的醋我都吃,那个叫尘碧的,岂不是酸死我。”
“你从哪知道他的名字?”这事我就只和漓羽提过。
“那天和你吵架,你叫过这个名字。”
阿薄轻声咳了咳,“你不是为了战神来的吗?”
“正是,”我找回主题,“阿薄,那个老天兵说,玄女是死在你父王母后手中,你可知道内情?”
“唉~”阿薄叹出一口气,“玄女……她死之前,交给过我一样东西,她说到时候,你自然会找我要。”
·
曼陀罗宫如其名,可见的唯一植物就是曼陀罗。
花丛尽头有座宫殿,金为墙,玉为柱,在黑白灰一色的魔宫甚是扎眼。
匾额上题曰——兰因。
阿薄袖手除去上面的封印,除了门打开那瞬扬起的尘土味,扶桑幽香扑鼻而来。
那是玄女身上特有的味道。由此可知,她在此做过相当长的停留。
属于玄女的气息因封印打开而渐渐消弭,而收拾的□□的屋子里,仿佛没有人住过。
究竟……发生了什么。
正在我愣神之际,手心里传来一股力量,李之宥道:“你想知道的,大概都在那里了。”
阿薄从供瓶中取出一支染满鲜血的白色翎毛。
其实我一眼就认出来,这就是玄女羽上的翎毛,她虽然极爱金色,但实际上是只雪凰。
我挣开李之宥的手走过去,像从前那样,将手覆在上面。
画面中玄女便是在这间屋子里,启唇便又是熟悉的结结巴巴的话。
“依兰。”
她冲我挤出一个笑,“你从前、前告诉姐姐,一个女子若想获得幸福,要么嫁给能保护自己的男子,要么强大到足以自保,姐姐答应过保护你,可姐姐食言了。”
“姜后为了灵眷将你抓走,姐姐几乎要把六界掀过来,可还是没有找到你。”
“其实后来,我知道你不在魔界,可我还是留下来了。我早知道,我会死在颜倾手上,就像你的命里不能同帝王有牵扯,我卜算出来克星便是颜倾。但我玄女是这世上最会掐算而又最不信命的人,我以为我强修法术就天下无敌,我以为有我在,你也不会受什么命运摆布……是我自负了。”
“姐姐你别这么说……”我的泪已经流了下来。
“依儿!你别哭!”
玄女似乎近在咫尺,事实上这段对话已经穿越了千年。不对!她的术数她对此情此景早已了如指掌。
“是我道行不够。你也不要伤心,不要自责,什么终是要死的,我如此一生,倒也好。”
“若姐姐的掐算法术还灵,仔细算算,你如今正好到梦华录的魔界卷,没有想到姐姐还能最后帮你一把。”她别开脸,含住眼中泪光,“你画出扶桑卷,我与颜倾的故事,匣子里是颜倾的头发,九天剑上有他的血。但魔的血魔的发与凡人不同,需要接引曼陀罗方能作画。你作出梦华录后,就谁也不需要、谁也不用忌惮了。”
“就算没有他、没有姐姐,你也能活的很好,瞧瞧,大约我糊涂了了。你如今已经忘记他了,你和他之间也只剩冬至那个梦了。”画面里的人影淡去、声音淡去。
最后又幻化成那截羽毛,随着话音轻飘飘的落地,“既然已经忘记,便不要想起,不管他有什么苦衷——”
手中的书“啪啦”落到地上。
不知何时, 天已经有些亮了, 我揉眼,看清来人卸下防备。
“你大早上的吓死我了。”我一边埋怨,一边去捡书。
却触到他的手,有些凉。
不知何故, 我突然有些不敢直视他的眼睛,于是我装作伸懒腰,望了望天:“今天天气真好!”
唔,头顶的蓝花楹枝头勾着一截布。
“怎么?”他拂干书上花瓣后递给我,袖子那里破了一个洞。
洞, 布,难道他昨儿晚上在树上待着?他待树上干什么?
“姑射。”他将书又递过来一些, “要是还困,就回床上去吧。”
“姑射?”姑射这两字经李之宥喊出来真别扭。
额,天姿灵秀,意气舒高洁。他心目中的女神, 我倒忘记了这一茬。
“咳咳咳……神话传说里的东西向来都很浮夸。”我能理解这种想象幻灭的感觉,愧疚道, “姑射不仅不是天姿灵秀意气舒高洁的形象, 而且作为一个神也并非无所不能, 连补你一根手指也要翻半天书……”
“你们凡人之所以觉得神伟大神圣,就是因为神时刻与人保持神秘感……距离产生美嘛!”
李之宥盯着我, 很无奈道, “别说了。”
“我知道你一时接受不了, 原来神作为人的信仰,却不堪一击,但你也要面对现实,额,你知道就好了,别说出去。”我起身,“我正好要出趟门处理事,回来后,我带你去昆仑,你手指我还是会负责的。”
“你去哪儿?”
仅有的神女光环我得留住,以后离他远点。
我抱起白泽神秘一笑,“天机不可泄露。”
“你又装。”李之宥真是一点面子也不给我!
“我是去找灵感,作画的灵感。”
“其实妖帝破绽挺多,而你法器也不弱,你却没有打赢他。斗霖铃的时候都比上回打的好。”
“打这回见面你就心事重重,不只是因为我吧?你的性格不喜欢亏欠别人,却并不先忙着帮我续指,料想有更加重要的事。”
“还是件不开心的事。”李之宥已经站到我跟前,轻声道,“既然不开心,你闷在心里那么久了,不告诉我为什么吗?”
“我……”
他做了一个制止的动作,“好了,你不想说就不说吧。你这样心不在焉的去一个地方,我也不放心啊,我陪你一起去。万一你出什么事,我的手指怎么办?”
其实我也不知道发生了什么,更不知从何说起,我只知道,我现在唯一知道的是,玄女死了。
而杀死她的是颜倾与姜后。
·
“这是哪里?可真好看。”
等李之宥问出这句话,我们已经穿过雾障结界,站在举目便是白水绕山石的建筑之间,曼陀罗芳香馥郁。
我也不知道我为什么会带他来,但他提出我就依了。
“这是魔界。”
“魔界?”李之宥在四周寻觅一番,“山山水水,比凡界还要美?”
“不是……”我摇了摇头,“看到那些石间生的花没有?”
“是曼陀罗,佛经此花名适意。俗称醉心。”
我原想说几句,谁知道他都清楚,“适意适意,适从心意。所以你看到的这些,不过是你心中的画面。在那些魔的眼睛里,可能就是另一方光景了。”
“魔界魔界,怎么也不见一只魔?”李之宥四处看了看,确实是什么也没有,皱眉道,“这里不会有埋伏吧。”
“不会的,应该是阿薄把魔都支开了,他知道会来。”
“说的对!不愧认识了这么久,依兰你也算了解我了。”阿薄掐着我的话,形体从空中显现,目光扫到李之宥一顿。
李之宥从善如流:“你是魔界魔君阿薄,我们家依儿常跟我说起你。幸会!”
时隔两年演技精湛如初,精湛如初的结果就是激怒了阿薄。
阿薄的笑意霎时僵住,他撇了撇嘴,做出深思状,“依儿倒是从未跟我提起过你,你又是……”
浓浓的火药味反击,李之宥这人是最喜欢与人斗嘴的,连我都时常败下阵来。
“我是依兰的未婚夫婿——李之宥。”李之宥说这句话往我旁边一站,很有正室风范!
“噢,未婚夫婿,天界的齐王原来也同依儿有过婚约。”阿薄敛眉一笑,“对了,李兄,你认得依儿多久了?”
齐王?我什么时候和什么齐王有过婚约?为了打击李之宥,阿薄还真是能瞎掰。
我正待说话,却阻挡不了这入戏太深不能自拔的。
李之宥道,“两年,魔王呢?”
“噢~”阿薄骄傲道,“我们至少认得五千年一百二十一年。”
李之宥睨他一眼,惊问我,“五千年,追了五千年?”
一声音抑扬顿挫纠正:“是五千一百二十一年。”
“所以,追了五千一百二十一年,就这进展?”
“……”阿薄脸色寒了寒,好半天才道,“这无妨,我并非因依兰爱我才爱她,待百年后,即使李兄成孤山下一抔黄土,我对依兰的心也不会变,也可替李兄代为照顾……”
“行了行了,都别吵了。”
一个假的凡人夫婿,一个八字没一撇的魔君……跟我真和他们有什么似的,谁给他们都代入感?
我有必要掐断这场无意义的争辩,要不传出去我那名声又要脏一笔了。
“我不是来听你们吵架的……”
原以为李之宥逢事便要占一个赢子,他竟意外没有回嘴,笑呵呵的跟我认错,“我不该和他计较。”
“呦,你什么时候这么深明大义了?”
李之宥这人坦诚,以至于我也很直接。
“他的醋我都吃,那个叫尘碧的,岂不是酸死我。”
“你从哪知道他的名字?”这事我就只和漓羽提过。
“那天和你吵架,你叫过这个名字。”
阿薄轻声咳了咳,“你不是为了战神来的吗?”
“正是,”我找回主题,“阿薄,那个老天兵说,玄女是死在你父王母后手中,你可知道内情?”
“唉~”阿薄叹出一口气,“玄女……她死之前,交给过我一样东西,她说到时候,你自然会找我要。”
·
曼陀罗宫如其名,可见的唯一植物就是曼陀罗。
花丛尽头有座宫殿,金为墙,玉为柱,在黑白灰一色的魔宫甚是扎眼。
匾额上题曰——兰因。
阿薄袖手除去上面的封印,除了门打开那瞬扬起的尘土味,扶桑幽香扑鼻而来。
那是玄女身上特有的味道。由此可知,她在此做过相当长的停留。
属于玄女的气息因封印打开而渐渐消弭,而收拾的□□的屋子里,仿佛没有人住过。
究竟……发生了什么。
正在我愣神之际,手心里传来一股力量,李之宥道:“你想知道的,大概都在那里了。”
阿薄从供瓶中取出一支染满鲜血的白色翎毛。
其实我一眼就认出来,这就是玄女羽上的翎毛,她虽然极爱金色,但实际上是只雪凰。
我挣开李之宥的手走过去,像从前那样,将手覆在上面。
画面中玄女便是在这间屋子里,启唇便又是熟悉的结结巴巴的话。
“依兰。”
她冲我挤出一个笑,“你从前、前告诉姐姐,一个女子若想获得幸福,要么嫁给能保护自己的男子,要么强大到足以自保,姐姐答应过保护你,可姐姐食言了。”
“姜后为了灵眷将你抓走,姐姐几乎要把六界掀过来,可还是没有找到你。”
“其实后来,我知道你不在魔界,可我还是留下来了。我早知道,我会死在颜倾手上,就像你的命里不能同帝王有牵扯,我卜算出来克星便是颜倾。但我玄女是这世上最会掐算而又最不信命的人,我以为我强修法术就天下无敌,我以为有我在,你也不会受什么命运摆布……是我自负了。”
“姐姐你别这么说……”我的泪已经流了下来。
“依儿!你别哭!”
玄女似乎近在咫尺,事实上这段对话已经穿越了千年。不对!她的术数她对此情此景早已了如指掌。
“是我道行不够。你也不要伤心,不要自责,什么终是要死的,我如此一生,倒也好。”
“若姐姐的掐算法术还灵,仔细算算,你如今正好到梦华录的魔界卷,没有想到姐姐还能最后帮你一把。”她别开脸,含住眼中泪光,“你画出扶桑卷,我与颜倾的故事,匣子里是颜倾的头发,九天剑上有他的血。但魔的血魔的发与凡人不同,需要接引曼陀罗方能作画。你作出梦华录后,就谁也不需要、谁也不用忌惮了。”
“就算没有他、没有姐姐,你也能活的很好,瞧瞧,大约我糊涂了了。你如今已经忘记他了,你和他之间也只剩冬至那个梦了。”画面里的人影淡去、声音淡去。
最后又幻化成那截羽毛,随着话音轻飘飘的落地,“既然已经忘记,便不要想起,不管他有什么苦衷——”